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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医疗行为、提高医疗质量、保障医疗安全,3月30日,《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》法律知识培训在四川泌尿外科医院学术中心—善道厅举行。国家卫健委、四川卫健委法律咨询顾问石滨主任现场授教,医院党支部书记蔡世忠、副院长王炜、副院长王静、工会主席罗娟及全体医务人员参加培训会议。会议由罗娟主席主持。
石滨主任从《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》出台背景、总体思路以及制定过程切入。强调从源头预防医疗纠纷,一是要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,强化医务人员对患者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;二是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;三是加强医疗服务中的医患沟通,建立医患双方信任感,畅通医患沟通渠道。针对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、途径和程序,发挥人民调解途径相对柔性的方式化解医疗纠纷,减少医患对抗、促进医患和谐。引用丰富案例素材,诙谐幽默地诠释了医患之间沟通的艺术,形象生动地引导医务人员规避风险,服务患者。与会人员学习热情高涨,在答疑环节各科室频频提问,石滨主任均一一作答。
规范医疗行为,保障医疗安全,提升医疗质量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手段,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全体员工通过认真学习《条例》精神,会牢固树立医疗安全责任意识,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其他医疗操作规程,提高与患者沟通水平,认真、细致做好解释工作,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。
文章/行政部 李沛霖
审核/行政部 罗 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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